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在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是其中一项重要政策,那么不合理的住房消费行为有哪些表现,为什么要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其中政府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针对这些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问:您认为哪些住房需求是不合理的呢?
答:中国人历来有存钱、盖房、置业和为儿孙积攒家产的文化传统,而房产就是家庭中最大的一项资产。当前对待住房问题,社会上很多年轻人“无房不婚”、“一步到位”、“低龄购房”、“啃老购房”等都是一些不理性和不合理的购房观念。
问:一些群众认为买房子有利于资产保值,是“只赚不赔”的买卖,您怎么看?
答:购房本身是一种投资行为,是一种固定资产投资行为,是把家庭的货币资产转变成房屋资产的行为,是积累家庭财富的行为。如果购房还利用了银行贷款,那么就是动用了银行杠杆来放大投资能力的行为。
这种购房投资存在三重风险。其一,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往往是积累少、工作不稳定、收入变动大的群体,一旦失业,还款压力陡增,失房风险极大。其二,一旦因考虑不周购房不适当,再更换住房成本很高。其三,利率上升或房价下跌的风险。在很多国家,购房年龄都在40岁左右,而北京平均只有27岁,这些年轻人在自身尚不具备充分的积累和投资能力时,过早购房,其抗拒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处理不当,将会给家庭甚至父辈带来无穷的烦恼。
问:如何引导全社会树立理性的住房消费观念?
答:首先,要有防范购房风险的制度环境。其次,要为年轻人积累购房能力创造社会环境,以法律规范租赁市场。人总是要有房子住的,不买房就得租房,目前之所以年轻人要买房而不愿租房,与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不发达、不规范有很大的关系。第三,政府自身或鼓励企业提供长期租赁的住房,弥补和引导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切实帮助年轻人度过这个购房积累期。第四,控制好房价上涨速度,形成较合理的租售比。
本文转自: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