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正在向纵深推进。12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土地招拍挂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坚持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同时,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综合评标”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自土地招拍挂制度推行以来,在“价高者得”的规则下,各地“地王”频现,推动房价不断走高。因而,这项基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土地出让制度也备受质疑。有专家更是坦言,目前的房地产已经陷入房价推动地价,地价进一步影响房价的恶性循环。眼下,国家屡出楼市调控政策,仍没有降下房价,舆论直指调控没有触及土地这个核心因素,此番国土部明确表示要改革土地招拍挂制度,既可以视为是坚持调控不动摇的一种表态,也是对“价高者得”规则的客观审视和反省。
应当看到,将土地划拨和协议出让改革为招拍挂,是土地资源分配的一大进步,协议出让的不透明,给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应运而生的招拍挂,则可以相对更公平、更合理地出让土地,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和土地腐败。但招拍挂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在土地财政依然是地方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时,公平的招拍挂不但没有给百姓带来公平,反而成为高房价的一大“推手”。改革这项制度也就大有必要。
在招拍挂中引入“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措施,将地价强行和房价捆绑在一起,虽然带有行政干预的味道,但在供给垄断和需求竞争的土地出让模式下,适当的干预必不可少。但由此也带来另一个问题:采用“综合评标”、“一限多竞”的方式来改革土地招拍挂,那么该如何确保“评标”本身的公平公正呢?
因而,要想让招拍挂的改革落到实处,让地价和房价的捆绑抑制住地价非理性上涨,“评标”的细节必须进一步完善。
首先,这个评标的过程必须全程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最后中标者为何能胜出,是因为其提供的房价低,还是因为其配建的保障房面积大,这些信息都必须公开透明,从而杜绝在实际操作中的“变通”行为。
其次,在竞地价时限制房价会否导致开发商偷工减料?而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房,会否导致保障房的资金来自于商品房,从而间接推高商品房价?这就要求这种土地出让方式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而要有事后监督,对于那些敢于弄虚作假的开发商有相应的严惩措施。
尽管地价“限高”最终能否降下房价还有待实践检验,但改革“价高者得”的土地招拍挂势在必行。倘若想由此进而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恐怕还需财税制度的改革能相应跟进。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