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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何以屡遇“贪吃蛇”?

发表于 : 2011-05-14 14:51
sanya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公布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行动不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再次出现了身家百万仍涉嫌造假骗购保障房的“富豪”。(5月12日 《新京报》)

  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指向290个骗房者,其中有一些家庭的资产超百万。有车一族、官员富商鹊巢鸠占、骗取保障房的新闻一直不绝于耳,有的地方还出现了将保障房转租、转借,从中牟利的现象。此前深圳曾出现大量“零资产申报”,多次公示骗购者。骗购何以仍如此疯狂?保障房这块本来不大的蛋糕屡次三番遭遇“贪吃蛇”,问题究竟出在哪?

  骗房猖獗的原因不外乎三种:一是对申请者调查审核不严,导致一些人乘虚而入。这其中既有直接造假申报欺骗职能部门的,也有个别官员厚亲肥友,甚至直接进行权钱交易的;二是监督失灵,不告不发。往往骗购形成事实,“家财外露”引起住户非议,才有了政府部门的调查;三是问责疲软,处罚不力。查到违规者无非是取消享受资格,不得再行申请,罚点小钱,对做官经商的来说,不伤毫毛。随着保障对象与范围的扩大,保障对象审核将变得更加繁杂,如何进一步保证保障房分配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提高分配过程的透明度,保证政府的公共福利不被弄虚作假者钻了空子,这不仅是分蛋糕的问题,更事关政府的公信力。

  骗购保障房的“韭菜”越长越壮,折射出某些部门的不作为。在准入审查方面,香港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体系值得借鉴。香港综援人员专业化水平非常高,他们专职负责综援项目,能从较高的专业层次着手。在注册社工操守方面,贪污或滥用权力的行为有专门法规和机构予以约束与检控。香港公共房屋准入制度的核心就在于动态审查与重典处罚。规定凡是申请者都需在公屋轮候册上登记,以接受家庭收入和资产审查;管理部门每年审查轮候册登表者收入及资产限额。香港房屋署还对有疑点的个案进行逐个击破,打出原形。香港房屋署成立了一支由30名调派自前线管理办事处的资深人员组成的专责队伍,严格审查的2009至2010年度5300宗个案之中,查获约600宗虚报个案,当中约100宗的涉案者已被检控和定罪。如果能像香港房屋条例规定的那样,故意虚报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罚款2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情况或许大有改观。

  保障房是政府给低收入人群“雪中送炭”的,决不能用来为高收入者“锦上添花”。在没有从制度上解决调查审核、监督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之前,“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的效果有待观察。此外,“最多可罚到20万元的“新条例”出台后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威慑骗购者,还很难说。本文转自: 新华网 梁江涛